来源:中国青年报
近日,记者从深圳市卫生健康委获悉,今年,深圳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问题,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让深圳家长“养得起、养得好”。
日前,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深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今年开始,深圳有望解决“托儿”问题!
统计显示,目前深圳3岁以下婴幼儿总数约为70万,家庭护理是主要的护理方式。但深圳产妇的平均年龄是30岁,这也意味着年轻妈妈既要兼顾事业,又要兼顾家庭。另一方面,深圳的幼儿园鱼龙混杂,大多以盈利为导向,收费较高,这也让新手家长头疼。
为了弥补这一不足,从今年开始,深圳将启动普惠性托幼机构建设,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有实际需求的家庭提供安全规范的托幼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表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由卫生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简单来说,卫生部门是“第一领导者”。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未来深圳将构建管理规范、主体多元、布局合理、服务质量高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提升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五年内,数千人将达到4。
在具体规划方面,深圳也分为“三步走”。
到2020年底,每个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至少建设一所质量有保障、价格实惠、准入便利、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幼机构,开展托幼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
到2022年,每条街道至少建成一所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至少有一所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育班。
到2025年,每个社区都将有提供全日托、半日托、时间照料、临时照料和其他婴儿照料服务的机构。全市有200多所幼儿园(托育中心)提供一体化托育服务,每千人口4个名额,95%的婴幼儿家庭接受科学育儿指导,95%的婴幼儿健康管理。也就是说,五年之内,上千人的数量将达到四个。
新建社区需要配套的托幼机构。
为了实现这些小目标,《实施方案》还明确提出,在新建住宅区规划建设适合常住人口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此外,对于城区老旧小区和已建成的无婴幼儿照护设施小区,将通过逐年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于2025年底完成托育机构建设。
同时,深圳还鼓励幼儿园(托育中心)利用现有资源或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设立幼儿园招收2-3岁儿童。对于雇员有20个或20个以上学龄儿童的雇主,也鼓励为其雇员提供福利婴儿护理服务。
此外,为了更好地促进托幼机构发展,《实施方案》还给出了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包。
一方面,对于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发展,政府部门会制定相应的财政补贴政策。对于托育机构,可以以优惠的租赁价格向托育机构提供人口密集地区的国有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租赁期限一般约定为三年以上。另一方面有税收减免政策,不同的托儿所可以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契税等。
另一方面,《实施方案》在解决托幼机构硬件设施的同时,还要求高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将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群纳入培养计划,并实施“南粤家政”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将婴幼儿护士、护工等婴幼儿照护相关职业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范围,为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人才保障。
每个社区全年开展不少于6项科学育儿活动。
在解决入托机构不足的同时,未来深圳还将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引导。
深圳要求用人单位全面落实产假、哺乳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鼓励弹性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间、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在公共设施建设方面,深圳将加快城市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和产房建设,在工作场所建设“慈母小屋”,为婴幼儿出行、哺乳提供便利条件,营造关爱婴幼儿的友好环境。
为帮助新手父母科学育儿,深圳将继续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各级幼儿发展示范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组建市、区两级幼儿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专业团队,通过家庭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利用社区家庭发展服务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妇女儿童之家和托幼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