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1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范)今天,北京市教委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号文(以下简称《办法》),其中确定了9类“学校闹事”,北京市将探索联合惩戒机制,严惩实施“学校闹事”的人员。
9种“学校闹事”包括: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侵占或者损坏学校土地、房屋、设施设备的;在学校设置障碍物、张贴海报和喷字、悬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丧葬音乐、摆放花圈、泼洒泥土、断水断电、堵塞大门、堵塞办公室和道路;将遗体停放在学校、教育行政机关等公共场所。不离开工作场所,非法限制教职员工和学生的人身自由;跟踪、纠缠相关责任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和学生;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控制装置带入学校;故意作虚假报道或者制造、传播谣言的;其他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
《办法》明确界定学生伤害事故。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因学校大门管理、设施设备、教学活动、学生管理、学校欺凌、人身健康、食品安全、交通安全、自然灾害、消防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