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8日电(记者吴)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满足市场主体需求。
各金融机构要忠实执行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国性银行应发挥主导作用,内部转让定价优惠不应低于50个基点。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均高于40%。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要落实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支持中小企业以优惠利率复工复产。商业银行应将普惠金融在分支机构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至10%以上,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和不还本付息贷款。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提供有针对性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
必须改革和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强化货币政策的逆周期调节和结构调整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督评价、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政府融资担保考核等制度,强化外部考核和激励机制。
此外,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引导企业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增加1万亿元,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释放更多资源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创业板改革,试点注册制。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体系,引导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重点投向中小企业创新创造型企业。
编辑:叶心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