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黄石中支违法被罚 编制虚假报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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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23日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今日发布黄石银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银监局处罚决定书[2022]3号)。决定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人寿黄石中心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陈述的违法行为。

新华人寿黄石中支违法被罚 编制虚假报表资料

2020年1月至12月,新华人寿黄石中支向曹某(已辞职)支付12笔佣金39.9万元,向何某(已辞职)支付11笔佣金42.4万元,向万某(已辞职)支付12笔佣金39.9万元,共计35笔佣金122.2元。期间,上述三人收受相关好处费后,分别将9笔28.26万元、12笔31.4万元、9笔25.54万元转入公司监事徐芳个人账户,共计30笔85.2万元;徐芳随后转入公司银行部负责人余的个人账户,用于购买材料、拜访客户、发放业务奖励等。

时任新华人寿保险公司黄石中支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杜菲,应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管理责任;助理银行部主任彭梅梅应承担管理责任;银行部主管余应负直接责任;监事徐芳应负部分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载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黄石监管分局决定对新华人寿黄石分公司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机构和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下列情形外,情节严重的,撤销资格”。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黄石监管分局决定对俞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彭梅梅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给予警告并罚款1.5万元,对徐芳给予行政处罚1.5万元。

以下为原文:

黄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寅保监局发〔2022〕3号)

当事人:新华人寿保险保险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

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杭州路6号恒大锦绣慈湖4号楼1-4层

负责人:程

当事人:杜菲

身份证类型和号码:身份证4202021974XXXXXXXX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

职务: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原中国分公司总经理)

当事人:彭梅梅

身份证类型和号码:身份证4202041974XXXXXXXX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

职务: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董事

当事人:余

身份证类型和号码:身份证4202021986XXXXXXXX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

职务:新华人寿保险保险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营业部经理

当事人:徐芳

身份证类型和号码:身份证4202021969XXXXXXXX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

职务: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监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我分公司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人寿黄石中心支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审理,并告知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权利。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没有提出自己的论点。这个案子已经结了。

经查,新华人寿黄石中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准备虚假举报材料。

2020年1月至12月,新华人寿黄石中支向曹某(已辞职)支付12笔佣金39.9万元,向何某(已辞职)支付11笔佣金42.4万元,向万某(已辞职)支付12笔佣金39.9万元,共计35笔佣金122.2元。期间,上述三人收受相关好处费后,分别将9笔28.26万元、12笔31.4万元、9笔25.54万元转入公司监事徐芳个人账户,共计30笔85.2万元;徐芳随后转入公司银行部负责人余的个人账户,用于购买材料、拜访客户、发放业务奖励等。

时任新华人寿保险公司黄石中支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杜菲,应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管理责任;助理银行部主任彭梅梅应承担管理责任;银行部主管余应负直接责任;监事徐芳应负部分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事实认定书、新华人寿保险公司黄石分公司员工花名册、涉案费用凭证、相关人员银行账户、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

综上所述,我分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载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其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我分公司决定对新华人寿黄石分公司作出25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下列情形外,情节严重的,决定对余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对彭梅梅给予警告,并处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缴款代码(处罚决定书送达时通知)到财政部指定的代理银行缴款。逾期不交的,每天加收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

当事人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湖北监管局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本决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黄石监管分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