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acebook发生大规模隐私丑闻后,欧盟(EU)在这一问题上采取了强硬立场,通过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以保护日常用户与在线公司共享的数据。

尽管如此,大型的科技公司似乎已经找到了一种方法,使用重复的方式来欺骗用户共享他们的数据。
根据挪威消费者委员会(Forbrukerr et或NCC)发布的一份题为“受设计欺骗”的报告,Facebook、谷歌和微软一直在使用“黑暗模式”(即设计手法),操纵用户接受他们不一定愿意接受的隐私选项。
这份长达44页的报告列举了facebook、google以及微软(Microsoft)如何利用黑暗模式为自己谋利的例子。其中包括“隐私侵入性默认设置、误导性措辞、给用户一种控制错觉、隐藏对隐私友好的选择、取它或离开it选项,以及选择对隐私友好的选项需要用户付出更多努力的体系结构”。
根据这份报告,如果用户选择不接受某些隐私政策,他们就会受到“丧失功能或删除用户帐户”的威胁。
例如,如果Google用户想要关闭广告个性化,则会显示他们为什么应该保留该功能的原因,迫使用户重新考虑他们的选择。然而,离开广告个性化的负面影响从来没有出现过。
报告中的另一个例子谈到Facebook使用语义和网站设计来迫使人们接受使用它的面部识别功能。
Facebook使用的措辞是:“如果你一直关闭面部识别,如果陌生人用你的照片来模仿你,我们就无法使用这一技术。”如果有人使用屏幕阅读器,除非你被标记,否则当你在照片中时,他们不会被告知“。这迫使用户接受面部识别,因为如果他们拒绝的话,冒充是他们需要承担的风险。
在设计方面,用户会看到一个接受面部扫描的蓝色框,但只有单击“管理数据设置”才能在页面中隐藏拒绝选项,从而使接受变得更容易。
这些双重交易方法是否合法还有待商榷,但包括法国、挪威和英国在内的欧洲消费者团体向各自的国家隐私监管机构发出的信函要求对使用黑暗模式进行调查。
美国消费者团体也要求联邦贸易委员会调查此事。
事实上,lebing计算机报告称,在发布NCC报告之前,奥地利隐私倡导者在GDPR生效的时间内,出于同样的原因,向Facebook和Google提交了投诉。
当被要求置评时,Facebook选择不直接回应报告中的任何说法。相反,一位发言人简单地说,该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遵循隐私和设计专家的建议,旨在帮助人们了解技术的工作原理和选择”。
谷歌还决定走同样的道路,而不是质疑这些说法,而是说它“在用户体验测试的基础上不断发展这些控制”。
如果对这些公司进行调查,并发现它们有不法之徒,他们可能会被处以高达2,000万欧元(2,400万美元)的罚款,相当于其年营业额的4%。

